北京市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只需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结账时直接支付报销后的自付金额即可。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条件
1、参加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备案: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办理北京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1、北京社会保障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

备案流程
1、打开“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2、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3、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办理社保卡的“住院卡激活”手续。
4、持“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及社保卡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申请。
5、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次日生效。